部门信息员:乔佳

    负责统一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行使学院的财务管理职能。遵守国家颁布的 会计法,执行学院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院的财务行为,编制学院的财务预算并实施预算管理;集中管理学院财务收入,保证各项收入能及时足额上交学院, 严格控制各项财务开支,合理调度和科学运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监督、检查院内各部门财务制度的执行与财务收支活动;支持和激励全院职工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定期汇报学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财务分析,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
    日常工作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对董事会负责。财务人员的任免由院长报董事会批准决定。
    财务收支实行“院长负责制”,所有的支付由院长最终审核签字方能办理。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资产购置、备用金管理及费用报销办法

    联系电话:028-84686019  E-mail:cws@yihms.cn  (更新时间:2007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