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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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怡娟 文章来源:学工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6-24  |
一.毕业生在下列情况下可申请改派:
(一)户、档回原籍;
(二)已就业的毕业生在两年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在其他地
方重新落实了工作单位;
(三)因特殊原因将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后两年内可根据有关规定补办报
到手续。
二.办理改派需提供的材料
(一)改派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学生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
2.提供学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有关材料(回原籍的除外);
3. 提供学生被用人单位接收或录用的证明或有关材料(回原籍的除外);
(二)补办就业报到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关于补办就业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学生提供的被用人单位接收或录用的证明或有关材料(回原籍的除外);
3.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还出具与原报到单位或工作单位解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报到单位为原籍的,应出具未报到或报到后未就业的有证明)。
办理改派须在7月1日以后。暑假期间为方便毕业生办理改派,集中在每周一上午9:00-12:00 到新气象宾馆办理。
另,需办理改派的毕业生请提前与学生工作处的王怡娟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1318951(7月5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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