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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关于成绩考核和记载方法的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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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关于成绩考核和记载方法的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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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莉 文章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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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关于成绩考核和记载方法的补充规定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四节第十四条的规定“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态度、课堂讨论、作业、测验、实践等综合项目确定”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规范平时成绩的考核,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期末考核成绩中平时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的比例为3:7。平时成绩所占的30%由如下部分组成:考勤(10%),作业成绩、测验成绩(10%),学生课堂表现成绩(回答问题情况、课堂讨论等)(10%);期末卷面成绩(70%)。
任课教师须按规定在期末成绩提交时一并提交平时成绩测评的综合依据记录(教师课表及学习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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